针对近期第三方冒用我司商标(、“SZCA”)、名称(含简称“深圳CA”“深圳ca”)及其组合,或以其他方式假冒我司名义在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有关我司数字证书业务的非法营销宣传,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1. 我司商事登记数字证书业务的预约渠道为我司官网网厅(www.szca.com)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CA6688)。
2. 我司并未授权其他公司使用我司商标、名称及其组合以任何方式开展商事登记数字证书业务的宣传推广、售前咨询、预约登记及业务受理等活动。任何第三方未经我司授权违法使用我司名称、商标、品牌等进行商业宣传的系虚假宣传,其行为与我司无关,我司将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力。
3. 在此敦促假冒我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相关机构和个人立即停止违法侵权行为,否则我司必将采取法律途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4.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客户提高警惕、谨慎识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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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